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卉蜂业公司”)生产的景卉牌荆条蜜(生产日期:2020-7-6)、景卉牌枣花蜜(生产日期:2020-9-18)均被检出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规定(不得检出)。
据悉,诺氟沙星是第三代含氟喹诺酮类抗菌药,动物产品的诺氟沙星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诺氟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胃肠道的反应、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刺激症状以及皮肤损害等。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景卉蜂业公司曾多次曝出不合格食品。
2021年7月2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显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景卉蜂蜜销售店销售的,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卉牌洋槐蜜(生产日期:2021-1-5),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氯霉素不符合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景卉蜂业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020年11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3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显示,甘肃新喜来客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卉牌枣花蜂蜜(生产日期: 2020-5-5),诺氟沙星初检值为43μg/kg,复检值为2.1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8年12月27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甘市监通告【2018】第9期显示,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景卉蜂蜜经营店销售的,标称甘肃景卉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景卉牌枸杞蜜(生产日期/批号:2018/9/3),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
此外,信用中国数据显示,景卉蜂业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被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0.325万元。违法行为:景卉蜂业公司2020年5月5日生产的景卉牌枣花蜂蜜(1.5kg/瓶),经抽样检验,诺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据悉,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景卉蜂业公司在购进原蜜时,原蜜本身存在兽药残留超标的情形,从而造成了景卉蜂业公司生产经营上述批次的景卉牌枣花蜂蜜(1.5kg/瓶)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事实。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