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1年9月27日消息,该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No: YJND0821013),涉及天津市津南区嘎嘎早点铺(张世阳)经营的油条。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油条(检验报告编号:No:YJND0821013,生产日期:2021-8-5)。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5日制作了20千克油条,使用的原料有面粉、食用盐、水、食用碱、小苏打、食用油和明矾。当日制作的油条,检验机构抽检买走0.6千克,店内服务员食用0.5千克,顾客购买了18.9千克。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所经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安全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所经营的油条是由于超限量添加明矾导致铝的残留量不合格,当事人已停止使用明矾作为制作油条的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