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6日,浙江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40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40号)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1JF0528347),当事人游友火销售的黄鱼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100μg/kg,实测值为148μg/kg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GB23200.92-2016的要求(实测值为28μ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游友火销售的经检不合格黄鱼的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26日,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黄鱼实施抽检。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当事人销售的黄鱼中恩诺沙星项目及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与经检不合格黄鱼同批次的产品,因当事人在进货时未保留合法有效的进货票据,导致无法对上述黄鱼进行溯源,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黄鱼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游友火在接受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调查时称上述经检不合格黄鱼是从温州苍南水产品批发市场一处摊位购进,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票据等凭证,也未查验供货方的经营资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局已将该案移送玉环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