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3起食品相关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罚字〔2021〕68号 | 安庆市万普拉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340811MA2W8GNR4U | 桂东轩 | 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5日 | |
2 | 庆市监食罚〔2021〕69号 | 安庆市福宜食品有限公司 | 913408005592059638 | 李金彪 | 生产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停产停业15天(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没收违法所得。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6日 | |
3 | 庆市监食罚〔2021〕123号 | 安庆市开发区快乐土菜馆 | 92340800MA2N62CC4G | 王圣梅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