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港区分局关于1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关于1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处理1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不予立案,现将该起任务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NCP21330400318231088的“梭子蟹”核查处置情况: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21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嘉兴市乍浦镇庄氏水产经营部进行了抽检,抽检了其现场售卖的“梭子蟹”。经抽样检验,当事人售卖的“梭子蟹”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其售卖的系初级农产品,送达时已无该批次产品。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系从上家购入,可以提供进货来源,出具相关进货凭证。当事人销售的梭子蟹属于初级海产品,该海蟹均为海水野生或海水养殖,镉(以Cd计)仅会以环境带入的形式出现在梭子蟹内,其检验结果为重金属超标,并非人为添加。
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