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3日,湖北省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二期)。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二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李传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05月19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收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单编号:GC21420000003331211;《检验报告》编号№:2021CJC01238的。报告结果显示我市湖北顺泰商贸有限公司何店分公司经营的豇豆(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购进日期/批号为(2021-04-20)灭蝇胺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于2021年4月20日,在随州市曾都区南郊白沙洲农副产品物流园大门口处一农户手中购进的“豇豆”,购进数量3Kg ;进价6.80元;销售数量:3.5834Kg (含前天未销售完的0.5834Kg);销售价10元/Kg;销售金额:35.69元;获利金额9.60元。无库存。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理决定:
1、责令停止销售;
2、没收违法所得9.60元;
3、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