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2021年4月1日消息,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发布《2021年3月行政处罚案件汇总》。信息显示,因未设置危废标识,张家港市久盛船业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9.8万元。
文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相对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适用法条 | 处罚结果 |
苏环行罚字〔2021〕82第081号 | 2021/3/9 | 张家港市久盛船业有限公司 | 郁江清 | 未设置危废标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 罚款19.8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