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乌、附子等属于毒性中药材,主要成分乌头碱对人体毒性极强,0.2毫克就能让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民间的各类煮食方法没有科学依据,煮食草乌、附子等易导致呼吸衰竭、心律失常甚至死亡,中毒风险极大,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毒”。
法律严禁一切单位或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邀约他人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造成中毒的,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民事责任,情形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自制含有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用于外用的泡酒,应标示清楚并妥善存贮,严防误饮误食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避免延误抢救时机。
(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