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内供”等假酒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所谓“特供”“专供”“内供”酒品宣传,在选购酒类产品时,不要买“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避免买到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防范酒类产品安全风险隐患。
1.在购买酒类产品时,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有合法资质的酒类经营单位购买,千万不要购买饮用无证“黑作坊”生产的无法保证质量的酒。
2.要仔细查看酒类商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等信息。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酒类商品。
3.注意完好保存购物凭证。购买时请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或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重要信息。可以确保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提供证据,便于解决问题。
同时酒类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要生产销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者如发生此类消费纠纷或者发现制售“特供酒”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