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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暂停药品销售的公告(2024年第44号)

2024-07-15 15:37:36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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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湖南安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山县药材公司和湖南鑫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自2024年7月11日起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药品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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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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