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充值办卡后商家“跑路”该如何维权?

2024-04-08 10:38: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模式日渐普遍,但随着预付费商家“跑路”事件的增多,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广西柳州市消委会聚焦一起因“会员充值”而引发预付式消费的纠纷咨询,由广西启辉律师事务所黄燕玲律师就该咨询件进行答疑。

消费者咨询

刘女士先前在某美发店花费5000元办了张会员卡,但是会员卡里的钱还没有消费完,该店店主却换了人,自己被新店主告知原先办理的会员卡无法继续使用,需要再次充值才能使用原卡内余额。刘女士认为新店主的要求不合理,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想咨询:如何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

律师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息、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选择解除合同的,经营者应当在三日内按照约定扣除已消费金额后退还余款。刘女士支付了该美发店的预付款,实际上就是与美发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如果不能如约提供的应该退回预付款。该美发店如需转让他人,原店主应提前三十日告知刘女士。

法律贴士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费者已享受的折扣等优惠,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中扣减。

消委会提示

在办理预付卡前,应当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了解商家的信誉和经营状况。在办理预付卡时应慎重考虑,理性消费,谨慎签订会员协议,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同时,尽量避免一次性充值大额资金,且在充值后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及消费记录。如产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拨打1234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通讯员 易翰园)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数十名车主投诉星途追风后备厢漏水问 ...

  • 奔驰可靠性分析:电子系统故障多数涉 ...

  •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的16家“定西宽 ...

  • 河南省商丘市国有民权县林场千亩桃花 ...

  • 山东港口烟台港今年一季度完成商品车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