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榕自贸综执开水处罚﹝20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发布虚假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处罚款人民币8070.25元。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15
处罚公示日期:2024-03-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榕自贸综执开水处罚﹝20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发布虚假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处罚款人民币8070.25元。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15
处罚公示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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