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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03-25 17:22:40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_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_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合肥麦磨坊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龙市监处罚〔2024〕7号

当事人:合肥麦磨坊食品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39426688X6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达的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4日生产的“沙拉奶香面包”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查,2023年11月23日,当事人因生产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爆浆红豆面包”的违法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四款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26】条。

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元;

2.罚款人民币6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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