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2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相对人名称 | 相对人类别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单位 |
奉第2120242201号 | 上海海景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警告、罚款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上海海景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法人 | 2024/2/4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第2120242202号 | 上海海景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警告、罚款 | 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八)项 | 上海海景海港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法人 | 2024/2/4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第2120242203号 | 上海俊滢美容店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警告、罚款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上海俊滢美容店 | 法人 | 2024/2/2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第2120242204号 | 上海心姬素颜美容中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警告、罚款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上海心姬素颜美容中心 | 法人 | 2024/2/22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第2220243001号 | 殷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警告 | 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取得知情同意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殷诺 | 自然人 | 2024/2/19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第2220240200号 | 黄俊新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没收非法药品器械、罚款 | 非医师行医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黄俊新 | 自然人 | 2024/2/22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第2220240201号 | 李保臣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药品器械、罚款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李保臣 | 自然人 | 2024/2/23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