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4〕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六市监处罚〔2024〕8号 | 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三角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过期药品案 | 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三角社区卫生服务站 | 52341500559208013K | 黄奕庭 | 当事人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种类: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19日 | 暂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