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杏堂晶洛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松第212024520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上海宝杏堂晶洛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加松 | ||
处罚事由 | 医疗卫生机构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 ||
处罚结果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