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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药监药处罚〔2024〕5号

2024-02-21 17:11: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新)药监药处罚〔2024〕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新药监处罚〔20245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轮台县昆鹏气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165282273836509X3刘振坤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该单位处罚如下: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主动履行,30个工作日内对违法行为予以改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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