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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5000多家企业成为ODR单位

2024-01-23 14:44:1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2023年12月底,山西省“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系统”已注册企业(以下简称“ODR单位”)5279家,全年新发展ODR单位2256家。

2023年,山西省ODR单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88件。其中,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收消费者投诉899件,已办结886件,办结率99.66%;市场监管部门转ODR单位处理1089件,已办结1060件,办结率97.34%。

2023年受理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ODR单位为山西京东明辉贸易有限公司(投诉总量177件),占该省ODR单位受理量的8.90%。其次为临猗御品一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5件),方特欢乐世界(大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7件)。

2023年,山西省ODR单位各项指标平均值为:活跃度为1.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时办结率为50.6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解成功率为80.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者评价指数为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不作为率为0.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对今年工作提出建议。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从2023年山西省12315平台受理的投诉举报数量来看,均比2022年有所增长,说明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还没有完全遏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件显得十分必要;要以12315效能评估为抓手,加大案件跟踪督办力度;根据消费投诉热点,把监管的重点放到消费者反映集中、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领域中,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现实的消费维权问题,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激发消费潜力。

实行责任约谈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倒逼经营者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对于投诉量居高不下、和解率低的经营者,要及时开展一对一责任约谈、行政指导,主动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落实,切实增强经营者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推动经营者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

强化消费宣传教育,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要以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通过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教育消费者学法、用法,科学、理性消费和合理维权;引导广大经营者知法、守法,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共同营造和谐、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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