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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一批网络交易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4-01-18 21:55:08 昆明市场监管

2023年,昆明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铁拳”和“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昆明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昆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一批涉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昆明市某百货店在淘 宝平台违规发布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告案

案情介绍:昆明某百货店在淘 宝平台某网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涉疾病治疗功效,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至2023年7月18日在淘 宝平台某网店发布了“Nature Made Cholest Off缓解胆固醇胶囊”页面,该页面使用了“有效降低血液中胆固醇含量,降低血管阻塞风险,维持心血管系统健康,安全有效,可与处方降脂药同时服用;清除血管中的堆积,保持血管畅通,降低血管堵塞的风险”等疾病治疗功效的广告宣传用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为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2、云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介绍:接举报称,云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雇佣他人刷单,虚构交易,对其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网络店铺,截止到案发时,共计虚构交易127笔。经查,当事人在运营其天猫店铺的过程中,为吸引消费者关注和购买,对其所销售的商品进行刷单,虚构交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3、昆明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违规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案

案情介绍:2023年08月1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监测到昆明某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违法。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浪姐4 真.抗衰教科书”,其内容包含有韩某超声炮、热玛吉Fotona4D的介绍,作用为抗衰,针对于口腔黏膜,用于改善法令纹、木偶纹及口周松弛,用于面部美白嫩肤、紧致的作用。以及患者治疗前后对比图,其均使用患者形象作对比证明的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4、云南某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夸大医疗治愈率案

案情介绍:据举报称:云南某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门诊部在其“微信公众号客服平台”发布的内容涉嫌违法。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9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大家没想到吧,原来摔断的牙齿是可以接回去的”“完全脱落的牙齿,如果能在半小时内利用断牙再接术进行复位,长期存活的几率几乎为100%”等广告内容。该广告内容违法夸大其门诊部牙科诊疗的治愈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5、昆明某口腔诊所发布广告时,未经审查发布广告案

案情介绍:接举报称:昆明某口腔诊所在美 团平台网站发布医疗广告时未同步发布《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经查,该口腔诊所在美 团上发布广告,未办理过《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6、昆明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超《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内容发布广告案

案情介绍:当事人取得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在微信公众号、美 团及平台网站发布相关广告,经查,其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所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发布该广告,并作出处罚。

7、昆明市某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案

案情介绍:昆明市某文化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昆明西点 高考704分,全省19名!清华学长邓某同学经验分享会”的文章,当事人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处罚。

8、昆明市某水发菜店违法出借营业执照行为案

案情介绍:昆明市某水发菜店经营者将其营业执照出借给A商店在美 团平台注册网店并从事经营活动,出租营业执照未收取费用。当事人违规出借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

9、云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案

案情介绍:云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关联的店铺中销售一款名为“奇楠酒”的商品,在其微信商城小程序内宣传该款酒具有“强壮腰肾、滋养气血、疏肝保心、降压解乏、提升睡眠、抗癌防瘤的养生效果”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内容,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处罚。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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