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本是一项“民心工程 ”
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重要举措
但个别单位忽视安全
擅自将不合格电梯投入使用
反而让“好心”办了“坏事”!
案情简介
前期,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反映某小区38号楼加装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接报后,执法人员对该楼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擅自将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投入使用。
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安装单位进行调查,发现电梯安装单位擅自将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交付给使用单位。执法人员乘势而上、细心求证,后经对使用单位询问发现,使用单位在知晓该设备未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将该电梯投入使用,属于严重人身财产安全隐患。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此案为徐汇区首个查处加装老旧小区电梯相关违法行为的案件。
法律分析
使用单位擅自将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的罚款。
安装单位擅自将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交付给使用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交付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知识链接
加装电梯是近年来新推出的由政府主导并给与补助的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随着城市“老龄化”加快,“老楼加梯”成为老百姓最迫切期盼解决的民生难题之一。“小电梯”中蕴含着“大民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助力居家养老、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民生工程,对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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