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0日,安徽省庐江县岗湾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人周女士的投诉件,称12月19日在某家具城购买实木床,买后到家发现有开裂情况,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经与该商家多次协商换货,商家拒绝,消费者请求维权。
庐江县岗湾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介入调查。首先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周女士取得联系,核实投诉情况并了解诉求;随后执法人员和家具城联系,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其未告知情况产品情况的销售行为违法;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家具城同意更换开裂床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庐江县岗湾市场监管所 吴志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