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西宁市某社区卫生服务站销售和使用劣药案
2023年7月26日,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检查。
经查,该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柜台内待售、待使用药品中有25种26个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7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孙某某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电子计价秤案
2023年5月30日,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早市经营户孙某某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与标称不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没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1台,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西宁市某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案
2023年2月9日,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青海省广告监测平台提供的涉嫌违法线索,依法对辖区某医院进行检查。
经查,该医院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发布含有隐含保证治愈和诊疗效果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西宁市某饮品店销售使用超过保质期原材料案
2023年3月28日,西宁市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某饮品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饮品店使用的焦糖饼干、树莓蓝莓混合果汁饮料浓浆饮品原材料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商品,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李某某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案
2023年 8月11日,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李某某涉嫌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李某某以要求被发展人员购买某公司产品,给予购买人推荐奖励和业绩奖励,使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之间依据推荐关系形成上下线关系,取得发展他人成为会员资格以牟取下线返利计提,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950元,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