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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公布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七批)

2023-12-18 15:31:54 海东市市场监管局

今年以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热点,持续深化开展“铁拳”行动,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的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更好地起到警示违规、震慑违法作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列一:青海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3年10月30日,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海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菜籽油3桶,没收违法所得1540元,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7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某高级中学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样品名称:纯正菜籽油,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符合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查明:青海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共计生产了一批次10桶尹光牌纯正二级菜籽油,配送销售给某高级中学,青海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东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强制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生产销售强制认证产品案

2023年10月20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对海东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强制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生产销售强制认证产品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 60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47631.33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海东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当事人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暂停状态的情况下,还在生产强制认证产品的钢化玻璃,经查,在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5月25日(不含2023年5月25日),当事人的强制认证证书处于暂停状态,该公司还在生产强制认证产品的钢化玻璃,属强制认证目录产品,在其产品上使用3C认证标志,并对该期间生产的强制认证产品(成品钢化玻璃)进行销售。当事人在强制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生产销售强制认证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属在强制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生产销售强制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乐都区某生活超市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2023年6月12日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乐都区某生活超市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2日,执法人员对乐都区某生活超市监督抽检中发现该超市经营的“益容堂染发膏(自然黑)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已过期。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提供了涉案产品的购进台账、供货方相关资质、该产品的注册证、购进票据,未能提供涉案产品的批次检验报告。经查,该化妆品的注册批件已过期,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及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且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工作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列四:化隆县市监局查处巴燕镇某厨具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3年11 月14 日,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化隆县市监局查处巴燕镇某厨具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家用燃气灶具)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生产厂址厂名、生产日期、3C认证标识的家用燃气灶;没收违法销售的“HUOYAN火言”(双灶)一台,“HUOYAN火言”(单灶 )一台,“好 太 太”牌家用燃气灶具一台, 节能猛火灶五台;没收违法所得286元; 罚款人民币972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2日,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巴燕镇中学路开展燃气灶具专项检查时,发现“化隆县巴燕镇某厨具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家用燃气灶具)。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从西宁小商品批发市场购入豪华型家用燃气灶具“HUOYAN火言”(双灶)两台,豪华型家用燃气灶具“HUOYAN火言”(单灶)两台,“好 太 太”牌家用燃气灶具两台,节能猛火灶五台,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家用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生产厂址厂名、生产日期、3C认证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青海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某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政处罚案

2023年 10月19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海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某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厨佬倌油卤双脆15袋,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31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海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酒店中餐厅后厨的凉菜制作间厨佬倌油卤双脆15袋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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