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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婚宴定金引发纠纷,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助力追讨

2023-12-04 16:43:21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这是一场长达半年时间的追讨

在江阴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的

艰难协调之下

终于为消费者追回五万定金

周庄小伙一家集体上门表示感谢

案情简介

今年4月,周庄小伙蒋某准备于今年12月初举办结婚大典,小伙子于是在城区某酒店缴纳了52000元定金,只等佳期一到,就在该酒店举行婚礼喜宴,大宴亲友,谁知烦恼事随即而来。

大概过了一个月,该酒店因消防事项被有关部门停业整改,账户被冻结。酒店方面通知客户,原先预定的婚礼酒宴被迫取消。婚宴是取消了,但是预付的52000元婚宴定金,因账户被冻结,无法取出退付。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高新区消保委迅速介入,核实相关情况。经初步协商,店方负责人先行退付2000元,余额50000元待账户解封之后再退还。这一等,就等了3个月,相关整改事项没有到位,账户解封依然遥遥无期。投诉方多次上门或电话与消保委工作人员沟通,询问事情进展。这半年来,消保委工作人员始终牵挂着这笔定金的追讨,一直和酒店负责人保持着联系和沟通,敦促酒店方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国庆长假过后,经法规宣讲,在消保委的不懈努力下,酒店负责人同意调度资金,在10月底一次性将50000元定金退还投诉人。至此,这起长达半年之久的退费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本案中,酒店方收取定金,约定12月某日举办婚宴,因酒店方自身原因,未能履行该项约定,所收取的定金理应全额退还。

(来源:江阴消保委)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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