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部署要求,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监管和宣传引导相结合,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羊昌分局查处某便利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3年9月6日,乌当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某便利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经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好吃点香脆腰果饼”1袋、“唱片面包”1袋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9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乌当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羊昌分局查处某蛋糕经营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3年5月21日,市民投诉某蛋糕店销售发霉蛋糕。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某蛋糕经营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滇二娃”牌玫瑰饼已超过保质期,共24个,合1.3斤,货值金额20.8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属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乌当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东风分局查处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3年8月17日,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在原料库内有2桶酿造酱油过期。经查,当事人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乌当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