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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镱金属(中山)有限公司被罚款250000元

2023-11-22 14:43: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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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板罚字〔2023〕43号】,涉及千镱金属(中山)有限公司。该公司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25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千镱金属(中山)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14833688N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信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板罚字〔2023〕4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违法事实

千镱金属(中山)有限公司,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 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   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0

处罚机关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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