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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网购商品都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3-11-13 10:32: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数据显示,近三年“双十一”期间,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接收处理的涉网络消费投诉举报中,家居用品的消费投诉举报逐年增长,其中大宗定制商品的关注度持续上升。

争议往往在于定制商品退换货问题。

消费者务必注意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第一款规定,“定制商品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

特别提醒

切记:定制商品要明确约定,有凭有据好维权。

无论线上线下定制商品,双方应对定制商品的交付标准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如数量、规格尺寸、材质、图案、工艺、交付时间、运费承担、违约责任等。并将约定内容以文字的形式“白纸黑字”注明作为验收商品的依据,才能有凭有据要求商家履约,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否则,事先约定不明,或缺少证据证明约定内容,发生争议,双方容易各执一词,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工作中难以支持消费者提出的退换货要求。(来源:广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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