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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乐之源农产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10 15:0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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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乐之源农产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3〕782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乐之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H6T701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黄乐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岗)应急罚〔2023〕7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

违法事实

违反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44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作出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8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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