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名市茂南区如壹大药房,该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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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南市监罚字〔2023〕338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3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2023年8月7日本局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茂南市监羊角当罚字〔2023〕114号)责令其立即改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处予警告。2023年10月9日本局再次对当事人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2023年8月4日以6.6元/盒的价格,从广东三环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了5盒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3535,产品批号:X3021223,生产日期:20230228,有效期至:2026/01/),并以10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货值金额为50元。 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销售了1盒上述批次的处方药阿莫西林胶囊,销售金额为10元,但当事人无法提供已销售的上述处方药对应的医师处方,仍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茂南区如壹大药房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1440902MA56MKWU52----------吕**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30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30 | ||||
处罚机关 | 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