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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优诺斯礼品包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7 15:17: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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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优诺斯礼品包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3〕76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优诺斯礼品包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3963927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谭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岗)应急罚〔2023〕7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违法事实

1、四楼开料房三处电源开关盒未张贴“当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中第 4.2.3 条表 2 编号 2-7   的规定;2、四楼开料房两台木工圆锯机上的旋转圆锯片未设置防护罩;不符合《木工机械安全使用要求》(AQ7005-2008)中第 5.1.1 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13 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14 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 1.人民币   1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 人民币 2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决定给予人民币 3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3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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