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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金地丰达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6 16:20: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金地丰达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11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1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地丰达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GDL04U
工商注册号11011302645644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丁俊松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北京金地丰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规格型号为:210X148MM 100张课业簿册的亮度(白度)项目检测不合格的无线胶装本,上述产品共购进20个,每个进货价2.2元,截至2023年08月05日当事人收到检测报告为止,上述无线胶装本售出19个,售价3.5元/个,剩余1个为备样未作销售,违法所得共计26元,货值金额共计7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没收非法财物(万仕龙牌无线胶装本,规格:210X148MM 100张,1个);罚款:140元;没收违法所得:26元;
罚款金额(万元)0.01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1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01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2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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