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茂南区凝颜珈美容店,该店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茂南市监罚字〔2023〕302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汇香坊颈椎舒缓按摩精油”和“汇香坊向日葵滋养修复蚕丝面膜”的行为,构成了经营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作出处罚。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超过限用期限的化妆品“汇香坊颈椎舒缓按摩精油”5盒和“汇香坊向日葵滋养修复蚕丝面膜”2盒; 二、罚款10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南区凝颜珈美容店(经营者:潘秀琴)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02MA4YQYQW7X----------刘**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0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10-20 | ||||
处罚机关 |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