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0月17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市监处罚〔2023〕175号),涉及安徽皖艺摄影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当事人为提升网店业绩,委托他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具有减轻处罚情形,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虚构交易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处罚款2万元。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3〕175号 | 安徽皖艺摄影文化服务有限公司实施虚假商业宣传案 | 安徽皖艺摄影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 91341500594296338M | 徐少培 | 实施虚假商业宣传 | 种类: 责令当事人停止虚构交易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处罚款2万元。 依据: 当事人为提升网店业绩,委托他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对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具有减轻处罚情形,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履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