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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安诺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0-11 14:5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安诺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33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133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安诺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7GEMMJ62
工商注册号11011603287784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李艳亭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经调查,北京安诺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站上架的产品“室内智能三鉴红外探测”,在产品介绍中使用了“国内首家”的宣传用语,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宣传用语相应的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45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0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1-08
处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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