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铝辛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为TDTO1Z)车速提示音、反射器(光学要求)、照明(前灯亮度)、充电器项目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铝辛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56QXW669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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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0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 | ||||
违法事实 | 经检验,当事人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型号/规格为TDTO1Z)车速提示音、反射器(光学要求)、照明(前灯亮度)、充电器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货值75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2.罚款15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75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25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