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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双鱼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6号

2023-09-27 16:20: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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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珠海市双鱼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珠海市双鱼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07997983J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消行罚决字〔2023〕第0046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现查明 2023年8月28日,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正街16号之一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敬老院的消防维护服务机构珠海市双鱼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未设立技术负责人,也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情况,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705号、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3张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珠海市双鱼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未设立技术负责人,也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5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5
处罚机关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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