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一正家具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1800000元

2023-09-26 15:37: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一正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一正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86439922C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乐环行罚罚字〔2023〕31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3年5月16日,我府委托检测公司对当事人喷漆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采样检测期间,当事人的喷漆工序正常生产,生产时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根据《检测报告》,当事人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有1个检测因子超过《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Ⅰ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标准。本机关(单位)于2023年6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粤佛顺乐环行罚责字〔2023〕21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3年8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佛顺乐环行罚罚字〔2023〕21号),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 我府于2023年6月13日到当事人进行复查,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当事人喷漆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第一次复测),采样检测期间,当事人的喷漆工序正常生产,生产时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根据《检测报告》,当事人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有2个检测因子超过《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Ⅰ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标准。 我府于2023年7月11日到当事人进行复查,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当事人喷漆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第二次复测),采样检测期间,当事人的喷漆工序正常生产,生产时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根据《检测报告》,当事人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已达标排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800000元(壹佰捌拾万整)
罚款金额(万元)18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2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 ...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 ...

  • 山西朔州开展节前“你点我检”食品安 ...

  •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中秋节前月 ...

  • 云南打造质量强省建设企业标杆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