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每天鲜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05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昌市监处罚〔2023〕1051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每天鲜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10114MA016PJY82 |
工商注册号 |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宋福明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16)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8》第三十二条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3年4月份开始,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三区8号楼-1至2层-1层开展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至2023年07月07日被北京市昌平区烟草专卖局查获时止,当事人用于销售的4个品种共计15条卷烟未售出,价格共计4200元,已销售卷烟(具体品种已无法统计)价格共计3000元,获利300元。以上违法经营总额7200元,违法所得300元。另外,当事人经营场所与日光彩虹幼儿园(天通苑分园)最短步行距离23米。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8》第三十二条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216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16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3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6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06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