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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永同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佛交罚[2023]03628号

2023-09-26 15:44: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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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永同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永同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80559317M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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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交罚[2023]03628号
违法行为类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查,2023年7月18日,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永同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禾渚工业区桃二横路2号之八的佛山市顺德区永同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陈村分公司为赣CT6920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粤EG028挂重型平板半挂车配载货物(6条钢柱,重约68吨),赣CT6920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粤EG028挂重型平板半挂车为6轴货车,车辆总质量限值为49吨,配载货物后的赣CT6920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粤EG028挂重型平板半挂车的实际车货总质量85.3吨,超出车辆总质量限值36.3吨,有货物装载源头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货的行为。
处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壹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2
处罚机关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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