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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捞晒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罚款2000元

2023-09-19 11:21: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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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禅城区捞晒餐饮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正宗椰汁椰树牌”椰子汁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捞晒餐饮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4MA50RKJ927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禅祖市监处罚〔2023〕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正宗椰汁椰树牌”椰子汁的食品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因涉案食品没有库存,对涉案食品不予没收,并减轻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一、罚款2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8.75元。 以上罚没款项金额合计2008.75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87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4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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