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保信恒业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市监处罚〔2023〕63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延市监处罚〔2023〕6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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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保信恒业商贸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229318161218W |
工商注册号 | 110229018081189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栾艳苹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17年成立“东厨油物”淘 宝网店,开展一件代发业务,网店内商品详情照片均从批发网站(1688)上同一商品详情中复制。当事人于2023年4月在其网店上销售燕麦麸皮粉,并在其标题上填加“低脂”一词,目的是想通过消费者搜索关键词的形式,提高该商品销量。截至2023年5月21日,当事人淘 宝网店销售燕麦麸皮粉网页访客数:18,支付买家数:1。执法人员通过查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附录C中表C.1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其中的低脂肪标准为≤3g/100g固体;≤1.5g/100mL液体。当事人销售的燕麦麸皮粉营养成分表中每100g脂肪含量为8.3g,不符合国家低脂肪含量要求,该商品不属于低脂商品。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检查后及时将“低脂”一词删除,并提供该商品网店页面改正后截图。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13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13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