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润鑫盛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市监处罚〔2023〕25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通市监处罚〔2023〕25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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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润鑫盛商贸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MA00CGQF4P |
工商注册号 | 110112604420953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谷瑞光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六十五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北京润鑫盛商贸有限公司系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生鲜厅内商户,租用八里桥市场的经营面积为19平方米。涉案不合格猪肉为当事人于2023年4月13日购进,购进时为白条猪(每片白条猪是没有头、尾、内脏和猪蹄的半头猪),经分割后进行销售,于4月14日全部售出。当事人销售同批次猪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为1天,共计违法所得为729.79元。另据调查,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相关票据、凭证未保存齐全。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第四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警告;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29.79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72979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13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12-13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