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3〕140号。涉及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3〕140号 | 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 安徽山水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91340100MA2UCF5KXM | 冯建荣 | 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 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19312.65元;2.处罚款10万元。 依据: 当事人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具有处方权的医生,以提高“蓝芩口服液”和“枸地氯雷他定”两种药品使用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 | 已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