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新疆哈密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哈密市农业农村局公示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第七十四期),涉及哈密市新建路北大饲料兽药配送中心。
行政处罚机关 | 哈密市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哈农(动监)罚〔2023〕30号 | 行政处罚时间 | 2023年9月6日 |
行政处罚对象 | 哈密市新建路北大饲料兽药配送中心 | ||
行政处罚事由 | 2023年7月26日下午,哈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关于调查处理不合格饲料产品的函》及报告编号为2023(饲)JD0093的《检验报告》,结果显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于2023年3月26日从哈密市新建路北大饲料兽药配送中心抽取“大庆市牧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产品。该饲料产品所检项目中铁、锰、锌不符合Q/DMS001-2021的规定,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哈密市新建路北大饲料兽药配送中心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2.罚款2000元整。 | ||
公示日期 | 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