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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鑫诚恒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9-14 11:02: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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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鑫诚恒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106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昌市监处罚〔2023〕106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鑫诚恒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317936915R

工商注册号

110114017947716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吴丽英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3年04月,当事人从上门推销的厂家进金航牌商用燃气灶1台,购入价格是180元/台,标价为200元/台,售价为200元/台,综上,上述金航牌商用燃气灶的货值金额为2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40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

0.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5

处罚机关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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