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宏瑞福莱橱柜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9-14 10:54: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宏瑞福莱橱柜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95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顺市监处罚〔2023〕295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宏瑞福莱橱柜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L78202588J

工商注册号

110113604120727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汪志伟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

2023年5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标称生产者:中山市新新电器有限公司,商标:新飞,规格型号:JZT-A16,生产日期:2023年4月20日)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于2023年7月20日出具编号SC2023-C12-D14-L015B《检验报告》,内容为:经抽样检验,燃气导管项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依据《2023年北京市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上述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共计2台,1台销售给检验机构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1台作为备样加贴封样单封存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进价:280元/台,标价:280元/台,售价:280元/台,当事人留存有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因此,本案货值金额共计560元,没有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家用燃气灶具1台;罚款:56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

0.05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5

处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辽宁省灯塔市种植的辽峰葡萄喜迎丰收 ...

  • 湖北省襄阳市襄北编组站大桥正式通车 ...

  • 探营小鹏、凯迪拉克体验店:产品各有 ...

  • 源网荷储齐发力 赋能绿电高质量发展 ...

  • 重庆举行食品抽检技能大比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