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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稳雅咪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9-14 10:50: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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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稳雅咪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2958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顺市监处罚〔2023〕295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稳雅咪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0090BE0M

工商注册号

110112022246602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张鹏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稳雅咪哆(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大众点评发布无数据来源、无事实依据的虚假广告,当事人属于委托他人制作广告内容、自行上传广告图片到其大众点评平台店铺,广告费共计1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

2023-12-05

处罚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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