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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 归还后仍计费 | 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2023-09-06 11:09: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下,智能手机普及,为了顺应消费者随时充电的需求,共享充电宝应运而生。

今年6月25日,消费者诉称:在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某店用餐时候租用充电宝,大概使用了1个小时左右即归还。第二天却发现被扣费99元,到店铺后发现商家充电宝的插座一直没有插电,插了电之后就显示已归还,商家告知消费者店内监控坏掉了,不认可是在其店铺租用的充电宝,拒绝退款。经寿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解,由商家垫付退还消费者多支付的款项97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2022年以来,宁德市关于共享充电宝的投诉举报207件,诉求内容主要有:网点少,机柜无空位,夜间关门或人为阻拦导致归还难;系统出错、充电宝插反或未插紧需要二次点击确认终止充电,归还后仍继续计费;涨价、收费过高,收费标准未明示;疑是被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莫名被开通会员,押金无故扣除;充电慢,输出功率低,超1分钟也按1个小时计费等。

市场监管提醒消费者:

在使用共享充电宝之前要看好服务条款和扣费提示;归还的时候要确认插座与充电宝是否吻合,插座是否通电,APP提示是否还机成功;使用过后如果产生纠纷要及时向客服反馈。共享充电宝企业也要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归还流程上设置更加便捷,对是否归还成功应及时提示,避免恶意扣费问题发生;要注重诚信经营,多为消费者着想。(李福棣)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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