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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三角镇醒洪百货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粤中三角执罚字〔2023〕535号

2023-08-22 16:39: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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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三角执罚字〔2023〕535号】,涉及中山市三角镇醒洪百货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三角执罚字〔2023〕5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违法事实:

当事人截至2023年04月25日仍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20年年度报告,已超出规定的报送并公示期限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三角镇醒洪百货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定代表人:

尹平芳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2000********2941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柒佰叁拾圆整(730.00)

罚款金额(万元):

0.07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21

公示截止期:

2026-08-21

处罚机关: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54w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254w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8-21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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