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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6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

2023-08-16 17:05: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6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

行政裁决文号

案件名称

请求人

被请求人

主要案件

事 实

行政裁决的种类和依据

处理结果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

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裁决日期

1

鲁济知法裁字〔2023〕21号

“电脑机箱(212)”(专利号:ZL202230276561.X)

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新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种类:行政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驳回请求人的处理请求。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100MB28696235

2023年8月11日

2

鲁济知法裁字〔2023〕22号

电脑机箱(鲲鹏T10)(专利号:ZL202230660959.3)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新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许诺销售、销售的电脑机箱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种类:行政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被请求人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下架许诺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投放市场。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100MB28696235

2023年8月11日

3

鲁济知法裁字〔2023〕23号

“一种不规则机箱结构”(专利号:ZL202222656483.3)

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新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许诺销售的相关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种类:行政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被请求人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的行为,下架许诺销售产品,不得使用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100MB28696235

2023年8月11日

4

鲁济知法裁字〔2023〕25号

“电脑机箱(战火V5-1)”(专利号:ZL202130307938.9)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

商河星空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了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行为。

种类:行政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驳回请求人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的请求。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100MB28696235

2023年8月11日

5

鲁济知法裁字〔2023〕26号

“电脑机箱(战火V5-2)”(专利号:ZL202130307400.8)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

商河星空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了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行为。

种类:行政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驳回请求人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的请求。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100MB28696235

2023年8月11日

6

鲁济知法裁字〔2023〕28号

“一种单立柱一体式机箱结构”(ZL202121135651.3)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东莞市金河田实业有限公司

商河星空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被请求人在其营业场所使用的单立柱一体式机箱的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种类:行政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使用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70100MB28696235

2023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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